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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前死了4人的特大抢劫杀人案,最终宣判!两罪犯一个成作家一个成企业主…

景来律师 2019-05-30

导读

7月30日下午,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995.11.29”织里晟舍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令两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下午3点,湖州中院三号法庭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四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

刘某彪翻供

 

今年6月,此案曾进行庭审,持续了六个多小时。

 

6月的庭审中,被告人汪某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被告人刘某彪对一些细节提出异议,指出杀死于某某后,后面杀害老板祖孙三人的过程他并没有参与,只是旁观而已。


 

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的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书证、物证等证据,还播放了一段被害人家属的视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抢劫杀人的事实有在案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应当以抢劫罪对两被告人定罪处罚,并依法判处死刑。被告人汪某明的辩护人认为,该案已超过追诉时效,后经过最高检核准进行追诉,且案发后被告人汪某明一直奉公守法,并未再犯罪,请求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彪的辩护人则提出认为,刘某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次于汪某明,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汪某明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某彪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湖州中院判决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1995年湖州织里的“闵记饭店旅馆”里,老板闵某生、老板娘钱某英和孙子小闵以及住客于某某全被残忍杀害。被指当年犯下惊天命案的两个人,其中一人如今还成了“农民作家”。


 

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是安徽老乡,也是好友。1995年,因经济拮据,两人和王某某来到湖州织里镇企图抢劫,但因找不到合适的作案对象而未果。


 

计划失败后,刘某彪找到汪某明商谋再次劫财事宜。1995年11月28日,两人入住织里镇晟舍新街闵记饭店旅馆内。同月30日凌晨,趁住在同一房间的山东人于某某熟睡之际,汪某明、刘某彪用榔头猛击于某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劫得20余元。后二人以退房结账为由将旅馆老板闵某生骗至房内,在劫得一枚金戒指后,汪某明用榔头猛击闵某生头面部数十下致其死亡。后来,汪某明先行潜入闵某生和妻子钱某英的房间,向钱某英威逼钱财无果,用榔头猛击其头面部数十下致其死亡,过程中闵某生12岁的孙子小闵惊醒,为防罪行败露,汪某明又将小闵杀害。之后,汪某明和刘某彪搜得100余元。经法医鉴定,4名被害人均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

 

案发后,凶手从旅馆一楼后门逃离,自此“人间蒸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湖州公安经过22年的不懈追凶,于2017年8月11日,分别在安徽、上海将刘永彪、汪维明抓获归案。该案经最高检核准,予以追诉。2018年6月7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抢劫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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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2年锲而不舍的努力。

 

湖州警方终于破获1995年湖州织里“灭门惨案”。

 

这22年来,浙江警方如何锲而不舍追凶?

 

穷凶极恶的歹徒又是如何上演这一出“变形记”?

 

2017年8月14日上午,省公安厅、湖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1995.11.29”特大抢劫杀人案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案情。

时间倒流——冬夜凌晨,旅馆老板一家三口及一旅客丧命

 

22年前,互联网远未普及,很多事件的传播需要时间的累积。以至于现在以各种关键词检索,都找不到任何和这起特大抢劫杀人案的相关新闻报道。

 

1995年11月29日凌晨,织里镇晟舍村,响亮的警报声划破了这个冬夜里的平静。当地一家旅馆发生命案,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旅馆老板闵某生、老板娘钱某英、老板孙子闵某及旅客于某峰4人被杀害。

其中老板闵某生、旅客于某峰死于旅馆的203房间,老板娘钱某英、老板孙子闵某死于202房间。经法医鉴定,4名受害人均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作案手段十分残忍。案件被定性为抢劫杀人案。

 

案发后,湖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抽调全市刑侦骨干参战,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专案侦破工作。省公安厅也派出刑侦专家协助湖州公安机关破案。

 

专案组成员经过地毯式的调查走访,对住宿旅店的旅客、旅店周边的居民以及织里镇周边该时段过往车辆的驾驶员等证人及可疑人员一一进行了详细询问。

 

根据走访调查等情况,警方发现11月28日和29日在该旅店住宿的两名男性旅客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趁着夜色迅速逃离,仿佛“人间蒸发”。不过,警方在命案现场提取到了包括毛巾、指纹、鞋印等大量痕迹物证,并对犯罪嫌疑人进出轨迹、作案过程及案犯特征进行了准确刻画和现场重建。

 

这些认真细致的勘查、排摸、走访,为案件的最终破获埋下伏笔。

 

2017年,湖州市公安局再度重启该案侦破工作,成立了专案组,并下设重要线索查证组、物证搜集检验组、大数据后台支援组、重点地区调查组等专业小组,全力以赴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侦办期间,省公安厅对案件侦破工作给予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专案组先后赶赴江、浙、沪、皖等10余个省份搜集证据资料,入户调查600余户,走访排摸2000余人。同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到案件侦破中来,积极提供案件相关线索,寻找案件新的突破点。


 

经过湖州公安机关2个多月的侦查,2017年年8月10日晚案件获得重大突破,警方锁定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彪(男,1964年出生,安徽南陵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8月11日凌晨,专案组在安徽南陵将刘某彪抓获。

 

刘某彪被抓获当晚,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在家,我就在等你”。

 

经突击审查,专案组获悉该案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汪某明(男,1953年出生,安徽省南陵县人)居住在上海。专案组又马不停蹄地赶赴上海将汪某明抓获。


两名嫌犯分别“漂白”成作家和企业主

 

犯罪嫌疑人刘某彪竟“投身”文坛,成为老家知名的作家。犯罪嫌疑人汪某明落网前在上海开办了一家企业。


 

刘某彪,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迄今已在《清明》《大时代文学》《安徽文学》《雨花》《太湖》《作家天地》《安徽日报》《山西日报》《四川日报》等省内外报刊发表随笔(评论)、诗歌、故事、散文、小说、纪实文学、解说词等数百万字。个人专著有中短篇小说集《一部电影》、随笔散文集《心灵的舞蹈》、长篇现实主义小说《难言之隐》、长篇历史演义小说《行者武松》,近年重点转向网络文学及影视剧本创作,多部长篇小说被网络平台买断,有电影文学剧本《门与窗》及五十集电视连续剧本《行者武松》策划方案发表于中国编剧网。《一部电影》获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的2005-2006年文学创作成果奖。

 

 凶犯落网既是对死者的告慰,也解开了参与办案民警多年的“心结”。

 

湖州已退休多年的警队领导毛正荣激动地发来短信说:当年此案影响很大,如今得以破获,沉冤昭雪,大快人心!作为一名老公安,甚感欣慰。为公安点赞!

 

参与专案组办案的50多岁老民警宋荣根感触也很深,“22年前我参与了的案件侦办,这次又参加了专案组,案件的破获,对我来说是了却了作为一名警察沉积于心中多年的愿望。”


家属感谢信

 

网友为此案赋诗一首:

《善恶到头终有报》

 

祝贺22年血案告破

 

斜剑

 

无辜旅店招灾祸,四命悲伶血泊横。

 

惨绝人寰激民愤,难容天理举城惊。

 

歹徒换面廿年隐,蜀黍追逃万里行。

 

善恶到头终有报,真凶擒得祭亡灵。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正义永远不会迟到!

 

为警方点个赞吧!

 

来源:浙江之声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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